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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規定,
私募基金管理人變更時,是需要提交《專項法律意見書》的。不止是私募基金管理人變更的時候需要提供《專項法律意見書》,變更控股股東、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伙人、實際控制人等重大事項都需要提供《專項法律意見書》。
私募基金管理人在撰寫《專項法律意見書》的時候,可以突出重點雖短篇幅,這樣子可以便于審核人員核查重點內容,減低被反饋的概率。盡可能不要把多項變更事項撰寫在一份《專項法律意見書》中,這樣子會增加審核人員判斷律師對每一單獨重大事項變更核查意見的難度,可以針對每項變更上傳獨立的《專項法律意見書》,這樣子可以讓審核人員更加清楚明確的看到該項內容變更的律師核查意見。
私募基金管理人反饋意見針對性要強,這樣子便于整改及補提《專項法律意見書》,提高審核效率。針對每項重大事項變更出具單獨的《專項法律意見書》,基金業協會的審核人員也會有針對性的提出反饋意見,便于整改以及補提《專項法律意見書》,從而提高《專項法律意見書》的審核效率。
從以上種種說明可以看出,
私募基金管理人變更時,所需要的《專項法律意見書》的重要性,如果不知道《專項法律意見書》如何撰寫,可以找我們舒心寶幫忙,還能為您提供私募基金備案、私募基金公司注冊、私募異常處理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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